为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》及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按照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》的要求,特此公开我公司危险废
物污染防治信息。
1.危废管理
根据有关法律法规、地方性法规和条例,公司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,并组织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推进生产经营活动。
2.现场管理
按照标准建设危险废物仓库,并实现分类存放,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、危废产生点、储存场所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牌,标识牌严格按照标准制定。
3.处置管理
根据本厂自身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催化剂、活性炭,导热油等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(济宁明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)处置。制定危废管理制度,建立“即产即销”的危废处詈工作
方针,原则上是催化剂、活性炭、导热油等要及时处置,减少本厂内贮存。2022年底,我公司共产生3.4945吨废活性炭、0.1794吨废导热油暂时贮存危废仓库。